在viu tv話題節目《ERROR自肥企画》的第七集中有一個遊戲叫《過四關》。
From Wikipedia |
遊戲的規則:四個ERROR主持先分好先後次序,之後每人輪流在5x5的25個方格陣中選一個格仔。
格仔有黑有黃,黃色格仔中有「好食」,黑色格仔中有「劣食」。不斷輪流選,直到有人串連四個被選的格仔(直,橫或斜)的為「勝者」。遊戲有趣的地方是四個主持也不想成為「勝者」(原因?請自己看片),不斷逃避串連四個格仔。
在正常情況下,每個人也會先選可選的黃色格仔。而ERROR四個人「也算正常地」先選了所有可選的黃色。到最後在不想「勝」的情況下,開始說劣食黑格仔。
最後,由第三位順位的阿DEE在選無可選的情況下成為「勝者」。
Mike導在最後解說中,說在他們數學邏輯分析下,第三位順位的一定會成為「勝者」(假設其他不是傻的)。即是說其他三位有立於不「勝」的必敗方法。
不過,事實是不是如此?
如果要全面數學邏輯分析有沒有必敗方法,有點複雜。在這裹,我集中研究一下阿DEE是不是沒有反「敗」的一刻。
我們先作一些假設:
1)四位主持先選所有可選的黃色格仔後,才會說黑色格仔。
2)四位主持會在(1)的前提下盡力不「勝」。
先以節目中的情況考慮。選完所有可能的黃格仔時是以下情況:
在「已選了六個格仔」情況下,又到第三的阿DEE選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阿DEE被迫「勝」出的可能情況是「已選了十個格仔」、「已選了十四個格仔」、「已選了十八個格仔」和「已選了二十二個格仔」。簡單點算,在「已選了十個格仔」,阿DEE選時應還有空間不勝;在「已選了二十二個格仔」,其他人已勝出。所以只餘下「已選了十四個格仔」和「已選了十八個格仔」這兩個情況。用電腦分析一下,會發現只有「已選了十四個格仔」這情況可才能存在阿DEE被迫「勝」出的結果,而且只有兩種組合:
一種就是節目的結果。
另一種是這個:
從中可看出,如果阿DEE在「已選了六個格仔」時,選左上角的格仔,就能完全逃出必「勝」的兩種情況,立於必「敗」。阿DEE勝出的命運好可能會改寫。
如果,被選的黃格仔不是節目那時的情況的話,又如何呢?如:
留言
發佈留言